20231105601世界總會團體會員提報會員代表函
受文者:如正本單位
發文日期:2023年7月20日
發文字號:世林總會(唐)字第20231105601號
密等及解密條件:普通
速別:
附件:團體會員會員代表(空白)名冊(附件一)、各團體會員11-5會員代表大會代表名冊影本、
第11屆團體會員會務資料調查表(附件二)
主旨:本會將於馬來西亞吉隆坡召開第11屆第6次會員代表大會,敬請於2023年9月8日前提報會員代表名冊及會務資料,以利後續印製大會資料事宜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本會章程「第五章第廿六條 本會會員〔會員代表〕大會分定期、臨時會議兩種,均由理事會召集之,定期會議每年召開一次,臨時會議由理事會認為必要時召開之。」每年應召開會員代表大會。
二、本會第11屆第6次會員代表大會,訂於2023年11月12日(星期日)舉行。當日將先舉行第11屆14次理監事會議(請見會議通知),後舉行會員代表大會,再進行懇親大會。請各團體會員,邀集總會理監事及團體會員代表,組團參與會議及大會。
三、依據章程規定,團體會員選派代表人數如下:
(一)永久團體會員:
甲級得派十名代表參加會員代表大會,
乙級得派五名代表參加會員代表大會,
丙級得派二名代表參加會員代表大會。
(二)普通團體會員:
甲級得派十名代表參加會員代表大會。
(每年繳交常年會費新台幣參萬元)。
四、參加會員代表大會資格:本會理監事、永久名譽理事長、名譽監事長、榮譽理事長、榮譽顧問、顧問、永久個人會員、普通個人會員及各團體會員所報之會員代表。
五、為利後續印製大會資料事宜,請各團體會員於2023年9月8日前依所附名冊格式(附件一),盡早提報會員代表詳細資料。(如未能於時間內傳回時,為利作業時效,將以往年資料作依據,請各團體會員通知會員代表出席會議。)。
六、資料回傳方式(請擇下列之一種傳送,或寄回總會—
104臺灣臺北市中山區民權西路27號4樓):
(一)WeChat ID:w0912859211
(二)LINE ID:723550125
(三)Email:worldlins11@gmail.com
※若會員代表名單無異動(未修正),仍請蓋上貴會大印之後回傳或擲寄總會。無註明通訊地址者,本會將把通知資料郵寄至貴會會址(或會長/理事長通訊處)勞請代轉通知。團體會員會員代表名冊、第11屆團體會員會務資料調查表(附件二),請一併寄回。如於本年度,已提送會員代表名冊資料,本次不用再提送。
七、本次提報會員代表名冊,適用於第11屆各次會員代表大會及懇親大會。提報後,每年如有修正,請書面通知秘書處,以利秘書處於會議前更新資料,及寄發相關通知。
正 本:
菲律賓西河林氏宗親總會、美國舊金山林西河總堂、日本林氏宗親總會、馬來西亞林氏宗親總會、高雄市林氏宗親會、台灣林氏宗親總會、新加坡林氏大宗祠九龍堂家族自治會、台北市林姓宗親總會、中華民國林姓宗親總會、財團法人全國林姓宗廟、緬甸仰光九龍堂、中國福建武榮殷比干文化研究會、世界林氏始祖堅公文化促進會、中國海南海口市比干文化研究會、新北市林姓宗親總會、平潭林氏宗親聯誼會、揭西縣南山公文化研究會、泰國林氏宗親總會
(以上為永久甲級團體會員,共18會)
美國檀香山林西河堂、美國羅省林西河堂、金門縣林氏宗親會、財團法人台中林氏宗廟、柬埔寨西河林氏宗親總會、馬來西亞林氏宗親總會青年總團、馬來西亞砂羅越第三六七省林氏宗親總會、印尼蘇北(棉蘭)西河九龍堂林氏宗親會、汶萊林氏宗親總會、馬來西亞砂羅越美里省林氏宗親會、馬來西亞森美蘭林氏宗親會、馬來西亞福州林氏公會、越南林氏宗親總會、香港中華林西河堂宗親聯愛總會、雪隆林氏宗祠
(以上為永久乙級團體會員,共15會)
城林氏忠孝堂、馬來西亞彭亨林氏聯宗會、馬來西亞砂羅越西河林氏公會、馬來西亞永春桃場林氏公會、福建永春雲峰內外林氏家族會、新加坡長林公會
(以上為永久丙級團體會員,共6會)
海南旅台林氏宗親會
(以上為普通甲級團體會員,共1會)